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高中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的通知》,在仙桃市教育局领导部署下,实验高中以规范办学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坚持突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把规范办学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任务和治校之本,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德治校工作,促进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重视健全学校规范教育行为的组织机构,成立整治专班。
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针对有偿家教和教育收费行为积极进行自查工作。
近一年来,我校行政收费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学生教辅资料也是按照市教育局指定的书目(全市统一征订《长江学典》)和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代收费用如高考报名费、体检费也是按照上级规定收取并及时上缴,没有任何违规收费项目。学校领导组织了多次相关调查,未发现我校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行为,也未接到社会各界的相关举报。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有偿家教和教育收费规范力度。
教师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午休、放学后等休息时间,在校内或校外进行的学校教学计划外的教学活动,并通过教学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我校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午休、延长放学或晚自习时间,以及其他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
全面禁止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全面禁止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培优班等有偿培训。
全面禁止教师在工作日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
全面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全面禁止教师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全面禁止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