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11-08王华老师

  为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及县教育局印发的《宿松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端正我校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学校定期召开例会和全镇完小校长会,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宿松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了孚玉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定时和不定时对各处室及村完小进行督查,实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了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开足课时、开全课程,不随意增减科目、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目标;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天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放假的规定,从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一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坚持按规定要求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校与每一位教师签订了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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