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2015] 3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律机制方面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定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 “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慈溪市第四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四小“讲师德、正行风、树形象”读书活动实施方案(修改稿)》三项制度作为网页的长期固定公告,便于领导教师在工作中时刻对照对照的标准,每月一次对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进行电拉,并认真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整改。在网站主页开辟“校长信箱”,公布校长室电话,随时接受家长学生的投诉、举报或情况反映,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两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置于网页的长期固定公告上和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二、招生分班方面
3.学校从今年开始实施零择校制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生均40人,达到了国家标准。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三、课程计划方面
5.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科学、音、体、美四种课程95%以上由专职教师执教,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规定要求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