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15〕63号)和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市安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先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玮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和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
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贯彻落实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15〕63号)和全省、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周先文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并对照自查自纠要求严格开展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2377753),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重点围绕统计表确定自查自纠内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一是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制度,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