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纪发(2015)2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纪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财务等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财务人员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接到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纪发(2015)28号)的通知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局财政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三)按照财政集中审核、集中支付、集中记账要求,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四)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自查自纠统计表、自查自纠承诺书和保证书。
通过自查,我局及下属单位未发现“小金库”和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