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住房公积金2018-08-18李一老师

2018年蚌埠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日前,按照蚌埠市住房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和缴存比例、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五河县公积金管理部从7月2日开始至7月31日对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实行年度审核。

住房公积金年审,是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的再确认,是对年度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明确,是保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权益的基础性工作。本次年度审核将涉及全县300多家单位,15300多名缴存职工。

年审的内容包括,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以及多缴的违规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完善缴存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合并、清理一人多户、一人多缴等一些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现象。

年审程序:各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调整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在中心网站下载);提供最近1个月份的《社保费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到五河公积金管理部审核。

对于缴存比例核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12%。

对于月缴存基数的核定,各单位应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统计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包括:

行政单位: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交通补贴、奖金;

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

企业及其他单位: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状况下支付的工资。

对于缴存基数限额核定,暂按2017年标准执行,即月缴存最高基数为1617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和职工各1941元;月缴存最低基数为13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和职工各68元。

《通知》还规定,各缴存单位应按核准后的缴存基数、比例按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在年度验审中发现没有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缴存人数少于社保人数的单位,必须及时整改补建;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审和缴存基数、比例核定的以及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单位,将停办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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