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无锡公积金官方微信报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等实际情况,7月1日起,2018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即将开始啦!
主要内容
1、缴存基数的调整
2018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最高限额为21250元,最低限额为1890元。
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各缴存单位应于2018年7月底前做好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
3、缴存比例的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12%;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4、缴存比例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