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白城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月缴基数为当月工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统计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不得超过12%。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