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承德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5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
《通知》指出,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据悉,承德市在2016年就已开始执行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的规定。由于承德市大部分单位执行“双12”的标准,对职工基本没有影响。据介绍,承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员工来说,其实个人少缴存的部分还是回归到自己工资上,等于是自己领到的工资现金增加了,减少的只是公司缴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