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乌鲁木齐公积金新规定,乌鲁木齐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8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2017年11月20日起,停止受理三家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这意味着,今后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买房,需要自己找合适的担保方式完成贷款。
停止受理的三家担保公司分别为新疆金诚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民生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乌鲁木齐家和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此前,这三家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
“我们也是11月20号才接到通知,这两天很多买房市民也在询问停止担保后如何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荣和城小区一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以前购房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由三家担保公司中的任意一家进行担保,收费大概在两千元左右。停止担保后,买房人需要用本市房产作为抵押,才能贷款买房,而且抵押房产必须没有贷款、有房产证,产权可以不是自己的,如父母或者亲戚朋友的,抵押房产经过评估后进行抵押,之后才能完成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今年年初,为彻落实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后各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过程中,不再收取担保服务的担保固定费和担保风险费,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类似费用。此项收费取消后,一套房子可节省的担保费、担保固定费大约2000元左右,减轻了职工负担。
由于收费取消,担保公司的担保服务自然无法继续,因此市民需要自己找寻合适的担保方式才能完成贷款。 “我刚大学毕业不久,在乌鲁木齐没有房子,而父母的房子在外地,我该拿什么做抵押?”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乌鲁木齐市民冯南说。
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到,停止担保公司担保服务因为刚出来不久,后续相关具体细则还在逐步完善中,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除了可以以本市房产进行抵押外,也可以由房产公司与住房公积金签订按揭协议完成,这部分工作将陆续展开,让职工能够顺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