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后,部分公积金缴费比例高于12%的地区将进行下调。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2016年7月起执行新的公积金政策,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不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日发布的通知并没有作硬性规定,只是规定了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5倍,即3382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进行选择。
不过,4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制定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
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就北京地区而言,目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个人双方缴纳的公积金总数不得超过4654元。因此,新政提出“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实际上对北京市影响不大。
记者粗略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高于12%的城市并不多见,大多在5%至12%区间范围,仅有深圳、广州等个别地方上限达到了20%,这部分地区也仅有个别的效益非常好的企业才按照20%、社平工资5倍来缴纳。所以,新政一旦实施,对绝大多数职工不会存在影响,相反会拉近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