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