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闽建金[2015]15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2月1日起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享受市民待遇,在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利率和最长期限等贷款政策方面,与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样,最高可享受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的可贷额度,最高可贷年限为30年。
夫妻双方,一方在本地缴存、一方在外地缴存,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也可享受双职工100万元的可贷额度。
何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或其配偶,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与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样,职工可选择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九家银行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具体的办理材料和流程可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注意事项
与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特别注意的几个条件:
贷款对象是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其配偶;
在异地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多个缴存地的,可合并计算;
购买房屋所在地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
需异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案例分析
例:韩梅梅和李雷都是厦门本地户籍,韩梅梅在上海缴交住房公积金,李雷因工作流动性大,近半年内辗转西安、深圳两地工作并分别缴交住房公积金。现两人想在厦门成家购房,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向哪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