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首付款比例、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提取范围……多地密集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好政策,正在推动楼市进一步去库存化。尤其是近日住建部明确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在业界看来,对于库存压力高居不下的三四线城市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异地互贷终见曙光
因孩子在外省上大学,且当地房价较高,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李先生一直想用公积金贷款在外省买房,减轻还款负担。
正在全国渐次推进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对类似李先生这样的购房者来说,是一个福音。
去年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
随后,多个城市提出推进异地互贷政策。今年2月,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的四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合肥纲要》约定,四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此外,湖南、湖北、甘肃、山东表示将省内推行异地互贷。
李先生所在的青海省西宁市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更加宽泛,依据今年9月新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是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以西宁地区的自有住房做抵押,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全国实现异地购房。
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尺度有望进一步加大。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被媒体认为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细则落地。
该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此外,住建部还称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