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2018-07-06才子老师

2016年度德州市单位和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2819.76元,月最低缴存额130元,比去年分别增加了273元和10元。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市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996元3倍计算,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1749元,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2016年度月最高缴存额为2819.76元。

按照省确定的我市2016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30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300元的,按130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2016年度月最低缴存额为130元。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

相比去年,今年最高月缴存额增加273.12元,今年最低缴存额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汕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复函的通知》(汕府办〔2006〕42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11〕1号)第十条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度我市(含区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8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9140元(2016年度我市月平均工资3828元×5倍),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828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016年度我市月平均工资3828元×5倍×20%)。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2楼

联系电话:0754-8832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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