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与步骤

住房公积金2018-08-22才子老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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