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未改一年最高可提1.5万
时隔一个月,继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后,昨日(2016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今后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 成都:还未接到通知政策下发后将与全国统一
那么,全国性的政策一出,各地方情况如何?截止29日上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向搜狐焦点成都站确认:“成都目前还未收到正式文件,具体要求还不清楚,但是一旦收到文件,成都会立即执行上级的要求。”
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无时间要求合租也能提取
据了解,目前成都针对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现行规定“是没有缴存时间的要求的”,但是需要职工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税证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以及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一再强调,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要条件即“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职工”。
据成都住房公斤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多人共同承租同一套住房,成都也设立了合租提取公积金业务。“自2010年起,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全国率先推出合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可根据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按相应比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参与合租职工提取金额。”
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最高1.5万元
根据新政,“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而目前在成都,租房一年最高可以提取公积金1.5万元。“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