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4〕40号)规定,自2016年11月22日起,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2.60 | 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