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11月22日起,天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从2.6%调整为2.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仍为0.35%;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5%调整为4.25%。
此外,已放贷职工将于一个月后降利息。对于降息日之后申请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4.25%执行;对于在降息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降息后的新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