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公积金贷款余额限制
11月11日,从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攀枝花日前出台《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提高可贷款额度、开展异地贷款、优先受理职工购买保障房等措施,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该办法已于11月5日起生效。
今年1-6月,攀枝花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2.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7%;房地产开发投资41.13亿元,同比增长109.7%,8月商品房成交量为405套,9月成交量为494套,10月的成交量为771套,房产交易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新办法规定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最高可贷公积金10万元,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最高可贷公积金20万元;开展异地贷款,即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攀枝花购买自住住房,户籍在攀枝花范围内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贷款;凡是被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纳入攀枝花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均可贷到最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