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后真正消费者所面对的困惑

住房公积金2018-11-28王新老师

房贷新政后真正消费者所面对困惑 做出正确的决策

  对于三四线的居民来说,住房市场的严重供应过剩不是一个政策可改变的。如果这些地 方没有投资需求增加,民众希望通过房贷优惠政策进入市场要当心点,否则可能会套牢。对于这些地方的居住消费,早就不是什么问题,也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重点。对于一二线的真正的居住消费来说,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支付能力进入当地市场。房贷新政对这些消费者早就意义不大。但是,这些城市的居住消费者也不是无路可走,如果市场泡沫很大,房价租金收益比低,租房同样是一个好的理性选择。如果个人想得清楚,既可能让你生活得更轻松,不要承担过重的债务负担,也不用担心房地产泡沫破灭严重的债务风险。

  从字面来看,房贷新政的目的是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但是该政策的住房消费与以往政策的住房消费有很大的差别。房贷新政所指的住房消费是泛化了的住房消费,即还清了银行住房贷款或没有住房贷款,不管持有多少住房,当前再进入市场购买住房,都可算作住房消费,都可享受房贷新政的优惠政策。可以说,在上涨了十几年高房价下,绝大多数(85%以上)住房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进入当前的住房市场,房贷新政的所指住房消费主要是指持有住房但没有欠银行贷款再愿意进入市场购买住房者了(有研究调查表明,目前中国城镇居民已有68.9%拥有一套住房,在这些家庭中有19.7%没有按揭贷款,房贷新政所针对的就是这部分家庭),而不是那些真正没有住房的消费者。

  一般来说,真正的住房消费应该是指购买住房之后完全为了居住需要而不是为了购买之后再用于交易获利的住房消费者,更多的是没有持有住房者,而且政府还得有有事中及事后的住房税收政策来限制是消费而不是为交易,而不在于购买住房者手中持有多少住房。

  在目前中国,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住房居住条件改善程度也不同,因此,真正的居住消费满足与短缺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别。比如,三四线城市,基本的居住条件本来上个世纪80-90年代就比一二线城市的紧张度要低,而且在那个时期,这些城市的基本居住条件或居住消费基本上得以全面改善。我记得,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所在那个县城,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就已经比较好。每个家庭都有基本居住条件。后来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十几年的发展,三四线城市随着城市建设得到快速扩张,居民的居住条件更是完全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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