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卓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2018-11-28李一老师

2016年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南昌市民,可以每月提取一次公积金来还房贷了。27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每月还款压力,该中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开办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市民可前往中国银行的15个网点办理。

  根据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从9月1日起,已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职工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转换手续,不办理转换手续的仍按原协议执行;尚未签订协议的(含9月1日以后发放贷款的)职工,可选择签订委托按月或委托按年提取协议。按月提取业务,仅服务于已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的职工,管理中心不办理按月提取柜台业务。同时,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委托提取业务经办行)共同推出15个办理网点,实现一站式服务。需要办理的职工可选择就近网点办理转换手续或协议签订手续。

  为确保提取资金安全、准确、快捷地转入职工账户,职工需办理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的具体事宜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以及到受理网点咨询。

答疑

该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业务(以下简称按月提取)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委托提取业务经办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协议。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职工每正常还款一个月(自然月),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将在次月25日之前为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结算手续。提取额度以上月实际还款本息和为限。提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提取资金转账至协议约定的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

  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原已签订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可由第一顺序委托人就近到受理网点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转换申请手续。

  办理时填写一式三份《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委托按年提取转换按月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第一顺序委托人名下的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第一顺序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在受理网点现场办理。 委托按月提取转换手续应由第一顺序委托人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代办,代办时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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