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过半城市公积金异地购房细则出台

住房公积金2018-11-28三水老师

安徽省过半城市出台公积金异地购房细则

  近日,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该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已于9月15日起实行,细则内容颇为宽松。安徽省住建厅此前提出要求,9月1日开始,我省各地将开展省内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时间过去半个月,省内目前已有过半城市出台并实施相关细则。

  芜湖开展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对贷款额度作了详细规定:一手房不超过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70%;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 (含)以下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50%;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40%;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

  根据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芜湖,阜阳、滁州、六安、淮南、蚌埠等地已实现双向互贷。不过相较之下,芜湖细则最为宽松。

  据了解,除了上述城市外,目前我省多个城市也能开展单向异地公贷了,包括宿州、淮北、安庆、宣城、马鞍山、亳州。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人士向记者介绍,如果职工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宣城买房,可以在宣城公积金部门申请贷款;如果是在宣城缴存,在外地买房,则无法申请。原因是外地所购房产无法实现抵押。

  安庆和宣城情况相反。安庆市规定,如果职工在安庆缴存公积金,在外地买房,可以到安庆公积金部门申请贷款;如果是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安庆买房,则无法申请,只能回缴存地申请。淮北与安庆情况类似,淮北规定,在淮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买商品房,可到淮北公积金部门申请贷款。但申请人需按照中心要求办理房产抵押及担保。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铜陵、合肥、池州、黄山,关于异地公贷政策尚未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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