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2016年6月30,广州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广州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费基数
2016年7月1日2016年6月30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具体数据如下:
缴存基数:
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808元,因此广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29040元(5808元X5=29040元)。
缴存基数下限: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550元 。
缴存基数上限:2016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倍,即5808X5=29040元。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提醒】
2016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6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如果职工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