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5日电(记者欧甸丘)广州市拟提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暂停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限制亦趋严。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近日全文公布。《办法》提高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广州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现在的6个月以上(含6个月)延长到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将由目前的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提高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或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通知》则进一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贷款额度及年限作出了限制。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跟原来的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相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更为严格。
《通知》还将原来的贷款年限进行了细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以下两项的最低值计算:(一)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楼龄不得超过35年。(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