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海县2016年中考政策出台。与2015年相比,2016年中考政策总体稳定,基本政策不变,但在个别方面有微调,主要体现在“六不变四调整”。
中考政策“不变”与“调整”
1.六个方面保持不变,分别为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条件不变,普职比大致保持1:1不变,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招生录取前置条件不变,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额的70%保持不变,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一次规范性考试不变,国际合作办学、民办学校招生须参加中考后录取不变。
2.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2016年宁海县中考政策也在四个方面做了调整,分别是2016年中考试卷全市统一改卷,2016年历史与社会思品科目分值由原来的60分增加至80分,考试时间与往年相比略微提前,安排在6月11、12日举行,录取批次也由往年的4批次改为3批次,取消原柔石中学、正学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批次。另外,2018年起,所有中考学生实施英语中考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分值25分。
中考重要政策解读
1.学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历史与社会思品、英语、数学、科学以及音美和体育,满分为735分。
2.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2016年学业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我县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我县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我县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县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县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在宁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与录取:县中招办根据事业计划确定的招生指标,划定最低普高分数线,普通高中与职高类学校﹙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分开填报,不得兼报,但可以兼报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
实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制度,宁海中学为第一批次;知恩中学为第二批次;柔石中学、正学中学、风华书院、桃源书院、致远外国语学校为第三批次。
第一批次的宁海中学和第二批次的知恩中学的招生继续实行“分配招生”与“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按照当年教育事业计划,两所普通高中分配招生人数所占比例为70%,统一招生人数所占比例为30%。2016年,民办学校继续纳入分配招生。在分配招生中,按“学生总数比”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分配生实行最低控制线限制。宁海中学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线为全县第1000名,知恩中学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线为全县第1500名。统一招生则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