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安徽省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今年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仍不低于80%,但省教育厅明确要求,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
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无控制线
教学质量相对薄弱的学校,如何能均衡享受省市示范高中的优质资源?省教育厅通知明确,今年安徽省将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16年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应不低于当年本地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到校指标要根据各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但与往年不同,安徽省教育厅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今年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这也就意味着合肥等地往年对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40分”的规定今年将有所改变。
安徽省教育厅通知还明确,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而对于各地出现的一些个案问题,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中考方案中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规定加分政策外项目一律取消
今年中招我省将继续严格控制政策性加分,除了规定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省教育厅明确加分政策包括:《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