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一高二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确定了2016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及各科目的考试形式。
地理作为首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将于5月7日正式开考。根据上海高考改革方案,从2017年起,上海考生将采取“3+3”模式,即由语、数、外统考成绩加上学生自选的三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2016年地理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可用于2017年秋季高考招生,这也意味着2017年高考即将拉开序幕。
重点提醒
根据意见,参加2017年秋季高考的考生,若选择参加2016年地理科目等级性考试,则其在2017年最多只能再选择参加另外2门科目等级性考试。2016年地理等级性考试缺考的考生,可参加次年同一科目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高中在籍学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当年。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年满18周岁,或者初中毕业(结业))可自愿报名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考试形式及时长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信息科技科目考试为上机考试,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其中,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
计分方式
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性考试合格分数线以卷面成绩的标准分值划定。信息科技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技能操作测试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