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实施细则

中考政策2018-06-30李一老师

为评价检测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的语文听说能力,同时也为了促进初中语文口语交际教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查对象及报名

(一)考查对象

长沙市城区2016届所有初中毕业生。

(二)考查报名

长沙市城区2016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参加中考报名,凭学生手册参考。

二、考查内容及方式

(一)考查内容

考查内容包括听力考查和说话能力考查。听力考查的重点是考查学生倾听普通话的能力,即听记力、听辨力、听解力、听评力。试题的类型采用选择题、填充题、文字表述题等,分值为10分。听力考查每组试题分5个题目,分别对应5个方面的内容:1.消息、通知、启事等应用类;2.情境对话类;3.说明类;4.议论类;5.隐含信息、言外之意类。

说话能力的考查是考查学生说话是否符合“简明、连贯、得体”的基本要求。分值为10分,考查形式上,以围绕某一话题的口语表达为主,时间约1分钟。

(二)考查方式

1.语文口语交际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市教育局中招办提供考查试题供插标学校随机抽取,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的试题可以使用上述试题,也可以根据插标试题的结构和难度自行命制。

三、考查程序

(一)全市插标考查程序

1.确定插标对象。市插标小组组长根据学校2016届初三毕业生报名册(中考报名结束后下发)随机抽取50名学生(报名人数不足50人的,按实全员参与)作为插标对象。被抽取的50名插标对象,在考场工作人员的组织下,交验本人学生手册,确认其身份。

2.打印名册。教务处按要求打印3份插标学生(50名插标对象)的成绩册(格式见附件),1份用于组长叫号,2份分别用于市插标组成员评价与登分。

3.参加听力测试。参与抽样插标的学生分两个考室(考室按5行5列布置,各25人)进行听力测试,参考学生先交验学生手册,后参加考试。

4.参加说话能力测试。参与抽样插标的学生由考场工作人员按照学籍号顺序叫号进入考室,每个考室每次叫3名考生。考生入场后先交验学生手册,然后抽取考查试题,按照试题内容准备1分钟。1号考生开始考查时,2号考生入场验证、抽题和准备。3号考生由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在考室外侯考。其他没有轮到的考生必须在相应的备考室等待,不得离开备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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