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中考政策之网上报名4月1日开始
4月1日起,2016年东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即“中考”)的网上报名开始,报名时间持续到4月8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是异地中考的第二年,对于非莞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如要报考东莞的普通高中,需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二年完整学籍,同时还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
户籍重读生不可报考“五大校”正取班
根据今年的中考报名安排,凡是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东莞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都能报名。但具有东莞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等五大校的正取班。
而对于在东莞就读的非莞户籍(含港澳)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一方为东莞户籍的,可报考划出一定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
莞籍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高需2年完整学籍
今年是异地中考的第二年,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是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均可报名参加中考,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非莞户籍应届毕业生如果要报考东莞普通高中,须在今年4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才可报名。具体认定条件为: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二年完整学籍,在申请受理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
此外,在东莞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在东莞继续升学的,只允许报考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特殊人才子女可享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政府引进人才以及部分台胞、侨胞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可享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具体包括:在东莞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东莞工作,持有市人力资源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和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