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已经公布,根据该细则,今年市本级中考的加分范围分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等4个类别,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制定该细则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鼓励各初中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国家和我省相关中考加分规定的前提下,对加分项目的范围、级别有所限定,总的来说是趋严趋紧。”市教育局基教处有关人员表示。
根据最新公布的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优惠加分对象是参加今年中考的市本级学生,加分将计入中考总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加5分:
政策类项目包括以下考生:具有嘉兴市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科技类加分项目具体是指,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间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上属于集体项目的,加分仅限于第一作者。
体育类加分包括: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体育竞赛项目(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单项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项目限定在上述8个项目)。
艺术类加分限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级的考生。
同一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但同一考生同一类别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一项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市、区招生部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体育比赛获奖要求提供比赛秩序册;归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的加分必须分别由区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书面证明;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的加分必须分别由区级以上人力社保局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加分应同时提供军官证原件、任职文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和市双拥办同时出具的证明等,由招生部门验证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5月10日上午,在市教育考试院二楼会议室现场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6月3日上午,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补办在5月1日至31日期间参加比赛获奖学生的加分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