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缴费出新规了,具体有什么变化呢?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社保缴费规定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有了重大调整。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均不用再等待上年社平工资的公布再缴费了,自1月1日起,均可按新规定的标准缴纳2017年度的保费。
一、参保单位需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年基数申报
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参保单位将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540元/月,上限为12699元/月。
二、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三、邮政银行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
截止到上年末中断缴费未超过36个月的个体参保人员,需直接就近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此项缴费业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领取灵活就业补贴人员,在邮政银行缴费所领凭证可以作为补贴依据,不需要换取收据。
四、2017年新退休人员可以正常缴费
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到邮政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然后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档案托管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当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仍需使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2017年新退休人员需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发后再进行养老金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