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下面是小编为是大家整理的,河南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高教网!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自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职责。
以上消息发布后,无论用人单位,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都通过多种途径,希望了解具体缴纳办法。12月25日,河南省地税局发布通知,对大家关心的社保缴纳流程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同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用人单位缴费流程包括:
1.缴费登记
(1)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在首次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其中,采取网上申报的,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采取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2)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3)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无需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采用网上申报和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方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