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已全面启动,下面高教网为大家带来具体详情,欢迎查看!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
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
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