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

政策改革2018-08-16王华老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9日

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