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收养入户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收养家庭,准予被收养人申请随养父母迁入本市
(1)收养人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收养人有本市居民户口
(3)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
2.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
3.人才引进入户
4.投靠亲人入户
(1)投靠配偶
(2)投靠子女
(3)投靠父母
5.政策性安置调配类入户
6.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入户
7.积分入户条件
8.新生儿入户条件
办理材料
1.收养入户材料
(1)《收养登记证》
(2)合法住所证明及收养人
(3)被收养人双方的户口簿
(4)被收养人双方身份证
(5)不属于弃婴、弃童送养的,还需提供送养人户口簿
(6)送养人身份证
(7)被收养人出生证
2.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材料
3.人才引进入户材料
4.投靠亲人入户材料
5.政策性安置调配类入户材料
6.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入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