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大学生创业政策
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职创业,鼓励在郑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生休学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业,简化创业企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注册程序……昨日获悉,市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近日联合印发《鼓励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在郑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等十个方面出台激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在郑创新创业。据悉,该政策措施有效期为3年。
鼓励高校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鼓励在郑高校、科研单位专职人员到企业兼职或短期到企业工作,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其间重回原单位工作的恢复其原身份;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职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攻关,享受股权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到高校兼职,从事专业教学、担任创业导师或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创业和兼职收入依法归个人所有。鼓励在郑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业,创业时间可按规定计算社会实践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原校完成学业。
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补贴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郑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新建机构30万元经费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根据有效技术成果向郑州市企业转移转化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受让企业、在郑出让技术的高校和科研校院所分别给予相应比例的补贴。
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业有优待
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综合体等新型孵化机构特点,在高校园区、科技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相对集中地区设立一站式窗口,简化登记手续,可采取网上申报、多证联办、服务上门等措施,为创业企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基金)的注册简化程序、提供便利。申请设立科技企业,注册资本中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办企业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可免费使用一定面积的工作场所和住房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