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山东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

政策改革2018-07-06李天扬老师

购买新能源汽车,青岛地方财政补贴的办法出台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受市政府委托,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和2015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本市财政补助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规定的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进行配套,且不实行退坡机制。

实行不退坡机制补贴

据介绍,青岛是国家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今年2月,随着第二批推广城市公布,目前国内有40个推广应用城市(地区)。根据要求,到2015年底,我市将累计推广5200辆电动汽车,涵盖公交、出租、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用车,电动汽车也将逐渐走进寻常百姓家。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我市制定了补贴办法。”参与制定该办法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主要参考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经验比较丰富的北京市相关办法。出台的办法与其他城市相比最大区别是:补贴范围完全和国家标准一致,国家补贴哪类车,青岛也补贴哪类车,不是仅仅选定几种来补贴;还有就是实行不退坡机制,也就是说“还是参照2013年补贴标准,不在和2015年降低补贴幅度。”

纯电动车补贴最高60%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办法,我市对四种类型的新能源车补贴做出了明确的补贴标准。

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客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乘用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且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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