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广东大学生可能要和楼下的宿管阿姨说再见了。广东省所有高校宿舍都有了统一的管理标准,网线、洗衣房都将成为标配,新建宿舍生均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不过广东学生最关心的空调问题还是没有纳入硬性规定。
首次出台标准有效期三年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提升学生公寓服务育人功能,推进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广东省教育厅出台了首个《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七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公寓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定义、公寓管理服务原则要求、公寓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能、公寓条件与设施、日常管理与服务、安全管理、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住宿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等。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公寓要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该《办法》规定,学生公寓室内生均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生均使用面积及居住人数应达到如下标准:本(专)科生不少于3平方米,每室4至6人;硕士生不少于4.5平方米,每室2至4人;博士生不少于6平方米,每室1至3人。
《办法》督促学校加大学生公寓建设和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学生公寓应达到如下标准:本科生公寓4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硕士生公寓2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博士生公寓1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
《办法》规定了学生公寓需达到的基本条件,要求学校应推行学生公寓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不少细节规定相当贴心,比如寝室人均至少一个单独使用的电源插座,配备有上网设施,安装有智能限电装置;每栋学生公寓主要进出口、重点位置及公寓区内应配备安保视频监控设施;每栋学生公寓应设置专用的会客室(区);公寓内或临近区域设有洗衣房或洗衣设备;每栋公寓楼底层设置无障碍房1-2间,并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伤、病、残疾学生的生活。
不过广东学生最为关心的空调问题并没有硬性规定,《办法》表示,未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房间内须配有公用电扇满足学生纳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