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顽疾,有针对性地作了回应。
新修订的“办法”体现三大亮点:以预防为导向,重在事前的准备工作;解决应急预案形式主义问题,将应急预案管理镶嵌进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强调预案编制以实际操作为导向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会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给伤亡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灾难,亦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
为了绷紧生产安全这根弦,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此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顽疾,有针对性地作了回应。”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同时,唐钧向《法制日报》记者解读了“办法”的三大亮点。
亮点一
重在事前准备
在凶猛的火势和刺鼻的气味中,4月23日凌晨1时54分,经过千余名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危险化学品仓储大火终于被扑灭。由于现场处置及时,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称,事故原因是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近年来,天津港爆炸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全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854起、死亡9977人,按照可比口径(下同)同比分别下降11.4%和14.1%。其中,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虽然前5个月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形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数据显示,5月重大事故同比上升,渔业船舶事故集中多发。5月发生3起重大事故,环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