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政策改革2018-06-16王华老师

2月26日,保山市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全市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德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如期、按质完成棚户区改造的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伟主持会议。市委常委、腾冲市委书记杨正晓出席会议。

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涉及青华湖、青阳、下村、红庙及火车站5个片区,总规划面积22417亩,改造面积8196.65亩,改造后可出让土地12374亩,涉及拆迁户11997户,新建安置房11735套,货币安置10609户,总投资167.26亿元。一市三县棚户区改造总用地1982.54亩,涉及拆迁户4064户,新建安置房2175套,货币安置1889户,总投资48.73亿元。到目前,全市完成投资54.15亿元,其中,中心城区52.9亿元,完成32%;一市三县1.25亿元,完成2.5%。

赵德光指出,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省的重点民生项目,尤其是保山最大的民生改善工程。全市棚户区改造涉及15万人,包括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易地搬迁两个部分。如何有序、有效解决好这15万人的生产、生活等问题,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棚户区改造是保山市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同时还是最大的城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

赵德光指出,从全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来看,尽管采取了好多措施,尽了很多力,但是还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形成工作量;各县(市、区)与城乡投资集团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有较好地政策机遇,但是未能很好地研究透,更不用说运用好。

赵德光强调,必须全面、如期完成棚户区改造的任务。一是在认识问题上,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各项有利政策机遇,把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研究透、运用好。二是在强化措施上,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主动与投资方和建设方联合办公,现场解决改造中的具体问题。三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办法有效就用什么办法解决问题,什么人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人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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