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政策解读

政策改革2018-06-13李一老师

《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于2011年5月3日印发各地实施。该规划是全国第一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规划》的制定对我省未来1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为适应现阶段农业发展需要,配合《全国新增1000亿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根据2009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切实做到‘两个聚焦’”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从2009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率先启动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并提出,到2020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要达到60%的目标,每年需新增高标准农田150万亩。

二、《规划》的编制过程

2009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27号)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2010-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全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省农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参加,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组织编制。2010年2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的召开,拉开了《规划》编制序幕。3月份,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印发了《江苏省2010-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6月份,完成《规划》初稿,反复征求了省农委、发改委、国土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意见;8月份,邀请有关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对《规划》文稿进行了再次修改。12月份,《规划》正式报请省政府批准。2011年3月,根据省政府意见,省发改委组织对《规划》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4月份,《规划》正式得到省政府批准,由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印发各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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