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的通知
陕农业发〔2016〕32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果业局(委、中心)、扶贫办(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扶贫办,韩城市农林局、扶贫办,神木、府谷县农业、畜牧(局)、扶贫办:
《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力度,大力发展多元富民产业,培育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市场经营主体,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至2020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户全面脱贫,农民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形成每村1-2个农业主导产业,每个贫困家庭掌握1-2门生产技术的良好局面,特制定以下四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
一、打造优势产业,推动农业产业精准发展
1.制定农业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科学布局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产业结构,支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
2.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项目倾斜支持力度,优化调整农业专项资金,确保每年投向连片特困地区的项目和资金增长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支持商洛开展整市专项资金切块下达试点,主要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总规模不少于6000万元,由商洛市自主安排项目。
4.支持秦巴山区发展茶业特色产业带280万亩,主要建设陕茶繁育推广示范区,无性系茶苗繁育基地及标准化茶园。建设认定省级标准化茶园150个以上,每园核心区500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2000亩以上。
5.支持秦巴山区发展汉江、丹江猕猴桃基地50万亩,以城固、勉县为重点,扩大种植规模。加强果树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种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