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政解读,跨境电商新政内容

政策改革2018-06-02李天扬老师

日前,据媒体报道,海关总署内部发布了最新的《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设定了一个一年的过渡期,相当于给此前在跨境电商行业掀起轩然大波的“4.8”跨境电商新政按下“暂停键”。

疯传的暂缓执行“靴子”落地,跨境电商企业暂时松了一口气。

2016年跨境电商新政解读

落地跨境电商新政按下“暂停键”

《通知》指出,2017年5月11日前(含11日),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但这一年过渡期中,关于新政中的税改政策,新通知中却并未见“松绑”痕迹,税费、正面清单等要求,仍按照4月8日的新政内容执行。

回顾新政出台一个多月以来,“正面清单”、通关单对以经营化妆品、保健品跨境进口为主的跨境电商企业带来不小打击。

由于新政对“正面清单”范围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参照一般贸易的监管模式,要求其在通关环节中增加报送通关单,而通关单需要产品在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具。

据企业方面介绍,此备案手续少则数月,多则一年以上。此外,还有海外生产商等原因制约了通关单的开具。这使得一个月以来,一些跨境电商进口单量锐减,甚至为零。

电商观察者、上海万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CEO鲁振旺描述他此前所了解的新政中的跨境电商企业的“惨状”:由于新政中“正面清单”和通关单新政的实施,大部分跨境电商的货被“卡”在海关进不来,而部分库存不足的创业型跨境电商企业面临“见光死”的结局。

“据我所知,有部分存货只够卖2个月的企业面临着无货可卖的现象,这对于一个电商企业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这使得有关部门重新审视新政带来的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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