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咸阳调整“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延长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年限,并将非营运“黄标车”纳入淘汰补贴范围。在年内淘汰的非营运“黄标车”可享全额补贴。
营运“黄标车”补贴延至2017年5月31日
日前,咸阳市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联合下发《通告》,调整“黄标车”(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并将非营运“黄标车”纳入淘汰补贴范围,将按照营运“黄标车”、非营运“黄标车”两部分进行资金补贴。
《通告》称,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考虑到咸阳“黄标车”淘汰任务重,对提前淘汰的营运“黄标车”补贴政策延长至2017年5月31日。
同时,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营运“黄标车”补贴标准。办理补贴的最终受理时间可延长到2017年12月31日。
营运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2000元,中型9000元,轻型6000元,微型4000元。
营运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2000元,中型8000元,小型5000元,微型4000元。
补贴比例:实施分年度差额补贴。在2016年淘汰的可全额享受规定的补贴金额,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金额的50%,2017年6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2016年1月1日前淘汰的按照原标准享受补贴(即最高补贴1.8万元)。
非营运“黄标车”大型载客汽车补贴1.8万
此次调整,将非营运“黄标车”也纳入提前淘汰补贴范围。补贴期限从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办理补贴的最终受理时间可延长到2017年12月31日。
非营运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
非营运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含营转非)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含营转非)11000元,小型7000元,微型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