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资调整最新方案,人社部广西工资大调整方案改革

政策改革2018-07-23王华老师

广西退休职工2015涨工资方案最新消息

一、调整人员范围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5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从2015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普遍调整部分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

2.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具体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二)适当倾斜部分

1.对至2015年12月31日(含)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2.对至2015年12月31日(含)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第(二)点条件,且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批办法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直属企业和其所辖县属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中央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审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五、资金来源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留存各地代管的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调整退休金,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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