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方案出台最新消息

政策改革2018-06-17王新老师

据官方媒体《经济参考报》报道,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办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此前据《法制晚报》报道,全国已有19个省份明确了过渡期时间,这19个省份分别是广东、北京、云南、甘肃、陕西、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吉林、辽宁、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安徽、浙江等地,均在意见中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拓展

养老金并轨后,谁的事业单位编制将被砍?

随着养老金制度告别双轨制,我国大部分城市的事业单位已开始缴纳社保,但企业的转制、编外人员的安置等问题依然难解。

1月15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强调,今年将重点要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

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罗双平1月14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编制问题,相关部门将会在今年进行全面审核,编外人员如何管理将被提上日程。

2015年,北京市发布的事业单位改革意见中则明确表示,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将探索不纳入编制管理,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也就是说,北京市的医院、高校将逐步取消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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