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最新消息

政策改革2018-06-05王新老师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据悉,目前广西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超过2200万人,但还有近18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未覆盖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内。2015年11月,广西印发了《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广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范围及对象、基金筹集办法、具体的计发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从今年1月起,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正式实施,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力争在年底前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同样缴费,同一方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体现制度和规则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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