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临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和企业一样,实行“3倍封顶、60%托底”的政策。11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新制度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
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用于临沂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驻临沂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工作承担,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缴费工资额的20%和8%缴费,按本人缴费工资额的8%建立个人账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和企业一样,实行“3倍封顶、60%托底”的政策: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