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涵盖面广。深化农村改革到2020年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这一方案,既是对之前涉农政策的综合,也为今后的农村改革指明道路。
七项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这些原则将指导未来的一系列农村改革,在遵循着这七项原则的基础上,不仅更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也将进一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的关系。把握好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我们认为《方案》中鼓励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转让以形成经营规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入市交易;宅基地等住房财产权以抵押、担保、转让等方式有偿退出和使用。这三点是本方案的重中之重。
保障农民利益极为艰巨。《方案》中明确,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我们认为这样的提法无疑是非常正确和稳妥,但现实中特别是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真正做到这点就显然不是一两句话可以做到的。市场经济本身是资本说了算,特别是在各种经营主体带着资本进入农村且有着平等的权利,在共同发展的政策背景下,真正想保护农民利益是非常艰难的。但如果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则改革必会成功。此外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农民进城成本的各级政府相应支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及进城农民的就业养老等诸多问题都面临着非常棘手的挑战。对此,我们拭目以待。